中央决定在澳门设国安事务顾问及技术顾问
2021-12-03 16:08
中央决定在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1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3名国家安全技术顾问。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的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支持澳门特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职责是协助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就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澳门特区政府表示拥护中央设立国家安全顾问的决定,并全力做好落实工作。
新华社今早报道,中央人民政府11月30日向澳门行政长官作出批复,决定在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
批复全文: |
《关于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报告》收悉。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中央人民政府同意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报告,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一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三名国家安全技术顾问。 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担任;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相关人员担任。 二、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的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职责是:协助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 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列席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国家安全技术顾问列席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第五项以及本批复的要求,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规定作相应修改。 |
澳门特区政府表示坚决拥护中央设立国家安全顾问的决定。当局指,自2009年以来,完成《澳门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而随著内外环境的变化和一国两制实践的深入推进,澳门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长治久安。
澳门特区政府指,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特区的宪制责任,中央在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需要在澳门特区本地法律中予以落实。澳门特首将根据《澳门基本法》第50条第5项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批覆的要求,及时对第22/2018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相应修改,增加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相关内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建立时间:11:25
更新时间: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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