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红叶K Kwong目击郊野公园男女吸烟忧惹山火 网民轰自私
2021-12-05 21:14
风高物燥小心火种,相信是郊游人士的基本常识。而天文台现时之火灾危险警告为红色,表示火灾危险性极高,不过有市民照样在郊野公园吸烟。
化学博士邝士山(K Kwong)在facebook发文,透露今日乘坐港铁巴士前往元朗大棠的大榄郊野公园枫香林观赏红叶,他指今日的人流很多。不过他上载一张照片,可见一男一女踎在草地上吸烟,并写上「风高物燥,郊野公园食烟,分分钟郊野公园大灾难!」。
照片旋即引来网民公愤,斥责「谂起八仙岭」、「行山就唔好食烟啦」。
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 208A 章),郊野公园一般禁止在指定地点 (例如烧烤地点) 以外的地方生火,也不准许以相当可能引致失火的方式弃置燃点的香烟。不过,规例并无禁止在郊野公园吸烟。
审计署2013年曾经发表报告,法例虽然禁止在郊野公园生火和弃置燃点的烟蒂,却没有禁止在郊野公园内吸烟。审计署认为这样的安排并不理想。在郊野公园吸烟并不符合防止山火的精神。据渔护署表示,差不多所有山火事件都是人为疏忽引起的。随意弃置未熄灭的火柴和烟蒂,是引起山火的原因之一;烟蒂可成为垃圾源头,特别是垃圾箱和烟灰缸在郊野公园并非随处可见;及不少游客前往郊野公园,是为了呼吸清新洁净的空气。吸烟可对游客造成滋扰,并可能引致他们投诉。
而渔护署在2013年8月回应审计署的查询时表示,根据该署的记录,吸烟并非郊野公园的主要山火风险。但审计署审查了渔护署的记录,在2010–11至2012–13 年度,郊野公园共发生 79 宗山火,其中 75 宗 (95%) 其实属于起火原因不明。而死因庭已裁定1996年在船湾郊野公园八仙岭发生的山火惨剧是吸烟造成的。
审计署当时建议,渔护署署长应研究是否适宜禁止在郊野公园吸烟或只准在指定地区吸烟,并考虑进一步降低火灾风险和更有效地保育郊野公园的需要。当时署长同意审计署的建议。他表示,渔护署会采取跟进行动,落实有关建议。惟至今香港仍然未有明文直接禁止在郊野公园范围吸烟。
根据本港法例第96章《林区及郊区条例》及第208章《郊野公园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园烧烤场地以外范围生火或用火,以及可能引致失火的方式抛弃任何火柴、燃点香烟、烟斗灰烬;否则,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5万元及监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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