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助拘偷拍狂 吁市民挺身举报
2021-12-06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市民勇擒偷拍狂徒值得表扬,当中两名男女先后揭发色狼偷拍裙底,协助警方破案而获得「好市民奖」。两人齐声呼吁,大众应挺身举报,遏止淫狼恶行。
二十七岁的黄先生表示,一八年十一月某夜约十一时,他下班乘轻铁经过屯门田景站,目睹站外一名胖男过马路时以手机偷拍女士裙底,而且以闪光灯拍摄,女方懵然不知。
黄因未及下车,待列车驶至下一站良景步出后折返「寻狼」,及后在田景站附近发现目标独行,于是尾随及报警,待抵达良景邨遇见两名警员即上前举报,警员截停疑人搜查,结果在其手机内发现罪证,将他拘捕,并成功控以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成,判处一百二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黄早前因而获颁「好市民奖」,领奖当天与时任警务处处长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合照留念。他表示,风化案禁之不绝,希望大众遇到同类案件时挺身而出。
四十三岁的张嘉玲(Kalen)也因揭发同类罪行获颁「好市民奖」。Kalen忆述,去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三时许在尖沙嘴一超市,发现一名青年疑以手机偷拍女士裙底,为免冤枉好人,故尾随观察,不久对方疑再偷拍,她遂以手机反拍摄作记录,最终拍摄到对方第三度犯案,于是通知受害人、职员及店方报警,警员截获青年及查看其两部手机,发现内藏至少四万多张裙底照及三百多段相关影片,于是作出拘捕,青年其后被判有违公德罪成,入狱四星期。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主管锺艺滔督察指出,今年一至十月区内录得十二宗破坏公众体统案,包括偷拍裙底,当中十宗已侦破,破案率达八成三,及至今年十月八日窥淫罪实施,该区接获一宗「未经同意下发布或威胁发布私密影像」案件,人员会继续循宣传及执法大力打击。
锺续称,虽然警方无法联络女受害人,但因有黄先生的口供,加上警方在被捕人手机内找到罪证,故能成功入罪,可说充分体现警民合作的重要性。
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主管姜督察表示,尚幸得到Kalen指证,犯人才能被定罪,呼吁公众若遇到类似情况,务必出言阻止,或在安全情况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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