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6人涉纵火藏汽油弹等 17岁男生认罪判入劳教中心
2021-12-17 12:53
4男1女涉于去年初在旺角弥敦道与甘肃街交界,投掷汽油弹纵火后逃去,警方在他们租住的酒店房内搜出汽油弹及腐蚀性液体等物品,调查后再拘一人。6人同被控纵火、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罪,当中最年轻的17岁男生早前承认各一项纵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今被判入劳教中心。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指,案发时并无游行示威,且正值深夜时分,市面人烟疏落,被告投掷汽油弹没有对电箱等潜在风险更高的财产造成损毁。从一名市民当时拍摄的照片可见,汽油弹落在车路中间,仅燃起小火头,部分车路被熏黑,但无殃及财物及性命。整个过程历时两分钟多,车辆只是被路障阻碍,接纳辩方所指本案纵火罪非属同类型案件最严重。
相反,被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的案情严重得多,因涉案物品足以制作10枚汽油弹。法官指出,被告物理及化学科成绩不及格,其后也没有再修读两科,同意被告并非事件主脑或关键人物。就本案而言,法官认为拘禁式刑罚是唯一选项,不过法庭仍需给予少年犯更生机会,因此监禁未必是最佳选项。
法官又引述辩方呈上的求情信指,被告品格获赞赏,认为他勇敢面对罪责,案发后学业成绩有所进步,可见有加倍努力读书,相信他能知错能改。法官亦认同辩方所指,社会目前由「乱入治、治入兴」,广泛社会动荡已经不复存在,毋须对被告施以重刑,以儆效尤。考虑各项因素后,法官决定采纳报告建议,就著两项控罪均判入劳教中心。
案发时为16岁中三生的被吿刘智曦承认于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甘肃街交界,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财产,即该交界的一段车路;以及在同年同月3至5日间,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一个单位内,保管或控制9枚汽油弹、一瓶易燃液体、两罐汽油、一樽腐蚀性液体、一包糖、4条毛巾、一个漏斗、一把士巴拿、一把剪钳、两把锤、3罐罐装石油气、4罐喷漆。另一项纵火罪则获法庭存档。本案为区域法院案件,今移师于西九龙法院审理。
同案另涉5名被告,陈鸿基(24岁,无业)、陈国强(27岁,运输工人)、林天咏(20岁,侍应)、莫熙阳 (17岁,中六生)及陈鸿辉。莫及两名陈姓被告表示拟认罪,将分别在明年5月30日及6月27日正式答辩;馀下不认罪被告则排期于明年6月27日受审。
法庭记者:凌子淇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