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藏2打火机及燃料判入更生中心 官告诫切忌冲动行事

2021-12-21 16:06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

去年母亲节示威活动上,声称受社会运动影响,而幻想自己是示威者其中一员的18岁男生在中环天星码头被搜出2个打火机及2支打火机燃料。他早前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肯定被告事发后醒觉,愿意重新投入生活,形容「你系一个有能力嘅人」,并告诫他切忌冲动行事,要珍惜前程,故采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严官指,本案情节严重性不用多说,但幸好没有造成伤亡,而被告背景良好,没有刑事定罪纪录,皆为判刑时的考量。辩方今日进一步求情称,被告的雇主认为他工作表现良好,愿意在其获释后继续聘用他,显示他有机会重投社会。

案情指,当日有大批示威者聚集在尖沙嘴海港城,有人设置障碍物及呼喊政治口号。警员下午5时许在中环码头附近巡逻,当时身穿护肘、护膝和战术手套的被告除下其中一件物品,见他神色慌张遂上前搜查,发现他携有涉案燃料,并标有「战用」字眼。被告在查问下表示装备是在踏单车时使用,但在录影会面中保持沉默。

被告麦肇聪(18岁,中华厨艺学院学徒)承认于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中环7号码头出口1号天桥保管2枝高度易燃液体及2个打火机,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该物品,以损坏财产。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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