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苹果》记者认偷拍2女子裙底 准保释押下月判刑
2021-12-23 14:20
有线《新闻刺针》及《苹果日报》调查组前记者涉于今年9月在尖沙嘴港铁站扶手电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被告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报告,被告准保释候讯。
被告承认的案情指,2名便衣警员案发当日下午巡经尖沙嘴港铁站时,发现被告四处张望周围的女子,形迹可疑。警员其后发现被告尾随2名事主上扶手电梯,将手机放在她们裙底。警员之后在B2出口截停被告,并在其手机发现1段事主裙底及大腿的影片,长度为1分38秒。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出于性满足犯案,恳求给予机会。
辩方求情指,被告初犯背景正面,犯案后有深切悔意。被告事后见了6次精神科医生,报告指他已深切了解到自己问题,重犯机会不高。被告犯案出于一连串发生在身上的事,当时用错方法宣泄情绪,现已积极面对问题,望法庭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黄官认为社服令并不合适,改为索取背景及感化报告,但明言此类案件可以判监。
22岁被告丘庭亮被控于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铁站近B2出口的扶手电梯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行为,即以一部手机电话的摄像镜头拍摄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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