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苹果》记者认偷拍2女子裙底 判12个月感化令
2022-01-05 11:44
有线《新闻刺针》及《苹果日报》调查组前记者于去年9月在尖沙嘴港铁站扶手电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早前承认一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指,被告坦白承认控罪,积极寻求专业人士协助解决自身问题,决定采纳感化报告建议,判处12个月感化令,并叮嘱被告必须完成有助更生的治疗。
辩方指,感化报告内容正面,认为判处感化令对处理更生有良好及正面影响,被告明白且乐意遵守感化条件,希望法庭采纳建议。黄官判刑时指,考虑到被告认罪、主动寻找专业人士帮助、感化报告内容正面,遂判12个月感化令,又特别提到许多获判感化令的被告在看见自身问题改善后就停止接受治疗,短时间内便再干犯同类型案件,故提醒被告一定要完成相关治疗,以及正面面对问题。
被告承认的案情指,2名便衣警员案发当日下午巡经尖沙嘴港铁站时,发现被告四处张望周围的女子,形迹可疑。警员其后发现被告尾随2名事主上扶手电梯,将手机放在她们裙底。警员之后在B2出口截停被告,并在其手机发现1段事主裙底及大腿的影片,片长为1分38秒。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出于性满足犯案,恳求给予机会。
22岁被告丘庭亮被控于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铁站近B2出口的扶手电梯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行为,即以一部手机电话的摄像镜头拍摄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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