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15岁少女以校褛笠头非礼涉游荡罪 被捕17岁仔揭有前科
2022-01-07 11:20
警方今日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其15岁的女儿昨日(6日)下午约1时在青衣长安邨一走廊怀疑被一名男子尾随并企图非礼。
青衣分区特遣队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后,昨日下午约4时在青衣长安邨一单位拘捕一名17岁姓刘男子,涉嫌非礼及游荡,案件交由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该名男子亦涉嫌与去年12月16日发生于长安邨的另一宗同类型游荡案件有关。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悉,被捕17岁男子姓刘,亦是一名中学生,事发时身穿校服,遭非礼少女是一名中学生,二人为长安邨同幢大厦住客。事发于昨日下午1时许,刘男与身穿校服的少女乘搭同一升降机上楼,少女离开电梯时,刘男尾随步出,他没有跟着对方,向相反方向行,其间他急忙把校褛除去,折返笠头非礼少女,少女大惊挣扎并逃脱,男子事败逃终。
警方重申,根据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非礼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注意未成年子女安全,切勿让子女独自外出游玩或返家,以免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若不幸遇上类似事件,切勿哑忍,应在安全情况下向家人、朋友或警方求助。警方希望家庭、学校及市民共同保护儿童。
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根据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0条,在公众地方或一座建筑物的共用部分游荡,导致在公众地方或建筑物共用部分的任何人,合理地担心自己的安全,这项罪行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呼吁未报案的同类案件受害人,或目击案发经过的人士,致电3661 2941与葵青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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