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唐英杰判监9年 放弃定罪及刑期上诉
2022-01-13 21:36
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的24岁被告唐英杰,经审讯后去年7月裁定其「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罪成,判监9年,停牌10年。唐英杰翌月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把上诉聆讯订于今年3月22日至23日进行。惟本报翻查司法机构网页,案件并无聆讯排期。据悉,唐英杰月前于狱中自行去信法庭放弃上诉,此前没有知会其法援律师团队。其代表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后来获法庭致函方得悉决定,对此表示惊讶和毫无头绪。
唐英杰案原审时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上诉则改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关文渭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律政司则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高级检控官张卓勤作代表。
对于唐英杰于2021年12月13日放弃有关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不会就案件的其他细节作出评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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