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再就数据安全办法徵求意见

2022-02-10 14:19

中国工信部再次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徵求意见,管理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境内存储要求的,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工信部去年9月发布该管理办法的徵求意见稿 ,经公开徵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如今再次面向社会徵求意见,截止日为2月21日。去年9月的徵求意见稿中,对于「数据出境」曾经明确要求「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管理办法称,工信部会根据有关法律协定等处理外国工业、电讯、无线电执法机构关于提供工业和讯息化领域数据的请求。非经工信部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工业、电讯、无线电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和讯息化领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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