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木仔未判罪 红魔更头痕
2022-02-13 12:00
才二十岁人,曼联前锋格连活特犯下公众人物最忌讳的刑事案,谁都猜得到他已经前程似「咁」。只是对于他保释期内停操停赛,每星期照支七十九万港元周薪,恐怕许多球迷较难理解,其实英超早有类似案例,中间牵涉不少法律问题,值得讨论一下。
曾有几名英国律师论述格连活特案,提到过往案例,以前曼城名宿阿当庄臣的最为经典,他在一五年四月被控性侵一名十五岁少女,却拖到一六年二月第一次审讯,才承认四项指控的其中两项,结果前后从新特兰白拿了将近一年薪水。原因非常简单,英超联赛的标准合约条款,对球员的保障非常周到,只要法律上一日未定罪,一律带薪停职,而且停操停赛令最长只准十四日,延长得要双方同意。
就以格连活特个案为例,约莫两星期前被曼联判罚停操停赛处分,但按○三年与职业球员协会(PFA)与英超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球会最多只能罚球员停职十四日,并且必须照常支薪,理论上目前格连活特已经够期,可以重新跟操甚至比赛。只不过,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球员的脸皮亦未必厚到敢坦然面对公众,曼联只能以滚动方式,不断延长「青木」的停操停赛期,期间还得继续出粮,直到一年半载之后,审判得出结果。
查实英超过去一年多,不乏相同案例,曼城左闸班捷文文迪、爱华顿中场基菲尔施古臣等,同样大案缠身,球会没有公开透露是否还在支付工资,但英国律师认为可能性非常大,因为案件尚未判刑,无法引用标准英超合约中的「严重不当行为条款」,停止支付工资甚至解约,球员雇佣合约与商业赞助合约,完全是两码事,不可能像Nike与格连活特分手那么容易。
就算格连活特日后被裁定有罪,曼联也不是随便可以炒人。若「青木」罪成又被判处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监禁,红魔鬼最易处理,提前十四日通知球员,即可终止雇佣合约。万一格连活特没有被起诉或被判无罪,又或者被判有罪但刑期少于三个月,球会形象受损的曼联,虽然可以解雇他,情况会异常复杂,搞不好要弄上仲裁庭,球会当然可以私下和解,赔一笔钱送走球员,问题是花钱补偿一个刑案疑犯,如果消息外泄,将会是一场公关灾难。
法律面前,曼联可能比罪有应得的格连活特更加头痛。(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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