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男子违反强检令 被判罚2000元

2022-02-21 18:12

被告被判处罚款2000元。资料图片
被告被判处罚款2000元。资料图片

64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2000元。

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1年7月29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2000元。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

截至今日,共有217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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