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被警员带回警署 前区议员卢俊宇涉企图误导警员准保释明裁决

2022-02-24 13:41

被告卢俊宇(右)及证人文嘉明(左)
被告卢俊宇(右)及证人文嘉明(左)

民主党前屯门区议员卢俊宇前年涉嫌在facebook发文,称于元朗721事件相关活动期间,被警员反手捉紧及带回警署,帖文及后被删除。卢俊宇涉浪费警力被捕,被控有意图而提供虚假资料,企图误导警务人员。卢俊宇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受审,涉案警长忆述2日后曾到其办事处查问,卢俊宇当时指自己当晚到元朗声援2名市民被截查。辩方指卢俊宇即使撒谎,然而从未提及任何警员有不当行为、任何警员编号或详情,追问下更不愿详谈,因此无意图妨碍或拖延达致公正目的。裁判官水佳丽押后案件至明午裁决,期间卢俊宇续准保释。

涉案警长文嘉明任职屯门警民关系科社区联络主任,今出庭作供忆述前年11月22日下午看见卢俊宇Facebook帐户发布了一则帖文,内容提到卢俊宇一日前11月21日晚上8时许被截查。文嘉明遂于翌日11月23日下午4时许到屯门美乐花园卢俊宇议员办事处门外,向卢俊宇本人查问当晚被截查并带返元朗警署经过。文嘉明复述卢俊宇回覆指自己当晚到元朗声援2名被截查市民,自己于元朗警署外亦同样被截查,惟情况太混乱,已忘记警员编号,后表示不想再提及事件。

辩方代表大律师陈伟彦盘问下,文嘉明承认11月23日早上前致电卢俊宇,提及自己新调职到来,欲上门拜会,相约下午见面,卢俊宇初而答应,惟文嘉明未能肯定卢后来是否以讯息回覆拒绝。文嘉明续指当日下午4时许待卢俊宇返回办事处事,在门外上前攀谈,讨论过屯门公园聚赌及违泊问题后,文嘉明否认自己当时曾提问「有冇嘢需要帮手?早两日好似遇到啲事情」,而是直接询问对方2日前事件经过,亦否认对方当时回答「多谢关心」后转移话题,文嘉明坚称曾有对话谈及截查。陈伟彦再引述翌月纪录的证人口供,文嘉明同意当中提及卢俊宇曾回应「而家唔想讲呢件事,而且问紧律师意见,只系想喺地区搞好民生工作」。

陈伟彦结案陈词指本案重点有二:一为11月23日卢俊宇向文嘉明陈述事情是否失实,二为卢俊宇是否有意妨碍或拖延达致公正目的,两者皆为肯定方能证明卢俊宇干犯控罪。陈伟彦解释虽然控方提出证据指卢俊宇11月21日当晚6时43分已登上西铁离开元朗,惟卢俊宇仍有可能此前在元朗警署外声援市民遭截查,控方无证据反驳,若然如此则卢俊宇向文嘉明所言属实。即使卢俊宇向文撒谎,然而从未提及任何警员有不当行为、任何警员编号或详情,追问下更不愿详谈,因此不可能衍生任何法庭程序,故无意图妨碍或拖延达致公正目的。

39岁被告卢俊宇被控于2020年11月23日,在屯门美乐花园商场地下39号铺外提供虚假资料,即声称于同月21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图及故意而误导警长文嘉明。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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