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消息|中律协促制定防疫指引 司法机构:法官会因应个别案件作合适指示
2022-02-26 23:23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中律协)促请司法机构,尽快制定及公布关于确诊者及紧密接触者出席民事和刑事案件聆讯的指引。司法机构就事件回应表示,法庭事务是必要的公共服务,自新冠疫情于2020年初开始以来,司法机构一直密切监察公共衞生情况,适时调整防疫措施及法庭事务,以确保法庭可在安全的情况下继续维持服务,并在有效履行司法工作和保障公共衞生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司法机构一直采取多项防疫措施,包括要求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以及时刻佩戴外科口罩。任何发烧或体温偏高,及/或正接受任何规定的检疫或医学监察、正在等候强制检测结果、初步确诊或已确诊的人士均不准进入法院大楼。该等人士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向法庭申请缺席许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因应最新的公共衞生情况,司法机构会进一步提升防疫措施,已宣布于3月2日起,在其14个处所的室内范围全面实施「疫苗通行证」的安排。除获豁免人士外,所有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必须接种最少一剂新冠疫苗,才会获准进入法院大楼。
按现行的法律及司法程序,所有已排期的案件会于原定日期开庭聆讯。法官会独立和专业地行使案件管理的司法权力,因应个别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诉讼双方、法律代表、证人等任何不能出庭应讯的情况,例如生病、确诊新冠肺炎、因惩教署对被拘留被告的安排等原因,作出合适的指示。这些指示,包括继续进行聆讯以处理其他事宜或程序(例如订定讼费)、延期再讯等,不宜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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