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款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烧伤潜在危险 海关吁停用

2022-03-01 11:21

海关提醒市民,留意2款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烧伤的潜在危险,为安全起见,市民应停止使用。政府新闻处
海关提醒市民,留意2款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烧伤的潜在危险,为安全起见,市民应停止使用。政府新闻处

海关提醒市民,留意2款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烧伤的潜在危险,为安全起见,市民应停止使用。

海关人员早前进行巡查并试购6款外置充电器作安全测试,结果发现其中两款在使用无线充电功能时,如有物件放置于充电器和被充电装置之间,充电器会出现过热情况,未能通过烧伤测试,因而不符合国际相关安全标准。

海关人员其后采取行动,从一间零售商及一间批发商检获其中一款共80个怀疑不安全外置充电器,并向有关零售商及批发商发出禁制通知书,禁止他们继续出售该两款外置充电器。

除搜查涉案零售商和批发商外,海关人员亦到全港各区进行巡查,暂没有再发现该两款产品出售。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建议市民,于选购及使用外置充电器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 选购由商誉良好的品牌原厂生产并设有短路保护装置的外置充电器,包括防止过度充电、过高电流及电池温度保护装置,以及配置原厂正货的充电线;

2. 将外置充电器放置于空气流通的地方充电,以避免阻碍电池散热,增加电池短路着火的风险,正在充电的装置亦不应摆近衣物等易燃物品;

3. 避免长时间充电。当外置充电器完全充电后,应拔走插头;

4. 避免为外置充电器充电时,同时利用外置充电器为手提电话或其他装置充电,以免充电器超出负荷,引致燃烧;及

5. 进行无线充电时,切勿放置任何物件于充电器及被充电装置之间。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供应、制造或进口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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