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卖自家酸菜遭索赔千元 卖家喊冤老父痛哭
2022-03-04 19:51
贵州黔东南州林先生近日在网上出售自家制的酸菜,被消费者以酸菜为「三无产品」为由索赔千元。律师表示,农民可以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但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才可销售,被索赔千元有法律依据,但从道德上来讲,不提倡消费者这样做。
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衞生许可证编码。林先生称,自己去年底起在网上售卖家乡的腊肉、腊肠等土特产,后来在网民询问下,将父亲自制的酸菜放到网上,以单价9.9元人民币(下同,约12.2港元)出售。
林先生表示,2022年2月底,当地市场监管职员指出酸菜为「三无产品」,而消费者索赔1000元(约1236港元),否则不会撤诉。林先生觉得自己遇上了职业打假人。林先生的75岁父亲知道后,心疼儿子,难过得流泪。
内地律师柴欣表示,根据《农产品品质安全法》规定,违法销售三无农产品,行政机关只能先限期责令整改,不能直接处罚,而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发现销售者的违规行为,应首先友好提醒,不建议直接提出高额索赔,「从道德的角度来讲,上述消费者的行为略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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