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战|选举提名期由4月3日开始 选举5月8日举行

2022-03-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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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届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及委任选举主任的公告今日(25日)刊宪。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由4月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杨家雄法官为今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按照《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第541J章)的规定,候选人必须在提名期内的通常办公时间内(即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5时,及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亲自到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由于4月15至16日均为公众假期,故提交提名表格的限期为4月14日下午5时。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的详情载列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第13条,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则载列于第14条。
 
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作出,其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的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

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杨家雄法官为今次选举的选举主任。有关今次选举及委任选举主任(附有选举主任办事处的地址)的公告已上载至选举事务处网站(https://www.reo.gov.hk)和选举网站(https://www.elections.gov.hk)。

提名表格可于提名期结束前的通常办公时间内在中环爱丁堡广场3 号展城馆地下索取,亦可于上述两个网站下载。

另外,根据《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第541J章)第4A(5)(b)条,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在决定某候选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候选人提供资审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其信纳该项提名有效。资审会现要求各获提名人士填妥并交回「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补充资料表格)。

补充资料表格已连同提名表格一同派发,亦可于选举事务处网站下载。获提名人士可于提名期内,将填妥的补充资料表格存放于单独的密封信封内,然后连同提名表格亲身提交至选举主任办事处,以代将补充资料表格转交资审会秘书处。获提名人士亦可透过下述任何一种方式,尽快但不迟于4月16日中午12时,将补充资料表格直接交回资审会秘书处:

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传真至2677 7301;或

投递至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的投递箱。
 
因应最新疫情发展,如任何选举委员会委员在提名期期间正处于外地或接受强制检疫而就提名事宜需要协助,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1001(热线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早上8时45分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
 
如有查询,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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