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政府放宽限聚规定 容许参选人有条件办室内聚会
2022-04-02 21:31
特首选举提名期将于周日(3日)开始,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已行使权力,准许「行政长官候选人」在4月3日至5月8日期间,举行群组聚集或多户聚集。
其中,在4月3日至4月23日(或资审会就候选人的资格作出裁定当日,以较早者为准)期间,任何曾公开宣布有意参选人士,将获准许举行与选委会委员之间与选举相关的聚集。然而,若某聚集最终并没有任何选委会委员出席,则不属获准许的聚集。
至于在4月23日(或资审会就候选人的资格作出裁定当天,以较早者为准)至5月8日期间:获资审会裁定提名有效的特首选举候选人,将获准许举行与公众之间与选举相关的聚集。
有关准许只适用于在受《第599G章》规限的公众地方内进行的室内聚集,而不适用于户外的群组聚集。
政府发言人指,特首选举情况的特殊性毋庸置疑。候选人在完善选举制度下,须获得选委会不少于188名委员联合提名,且上述5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15名。豁免候选人与选委会委员的聚集,可确保委员在作出提名及投票时,对候选人有充分的认知,以作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决定。
另一方面,考虑到特首的重要宪制地位,而今次选举亦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特首选举,候选人需要进行竞选活动,向香港社会(包括全体香港市民和选委会委员)宣传其政纲和理念。整个竞选过程体现新制度具有广泛代表性,并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和社会整体利益,让选委及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施政方针,亦可令政府日后施政更为顺畅。因此,有关豁免符合公众利益,亦有必要性。
另外,获豁免的活动须遵守一系列规定,包括所有出席人士在活动期间均须佩戴口罩;不可提供食物或饮品;聚集须恪守《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599F)、「口罩令」(599I)及「疫苗通行证」(599L)中的要求。除《599F》、「口罩令」及「疫苗通行证」要求外,主办单位在筹备活动时须跟从衞生防护中心发出的「给主办大型集会的单位预防 2019 冠狀病毒病的健康指引」
另外,活动主办单住应安排为出席人士量度体温,并只容许体温低于 37 度的人士进场;并应就所有活动备好清单,包括出席纪錄及所有出席人士的聯络资料。如有需要,主办单位应提供清单予政府部门作追踪接触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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