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扰法庭|两「旁听师」涉煽动意图等罪 女被告准以2万元保释

2022-04-08 11:12

其中一名被告赵美英。
其中一名被告赵美英。

警方前日拘捕6人,涉嫌于去年底至今年初在各级法院旁听期间作出滋扰行为,有人另怀疑于网上发布煽动影片。4人包括前职工盟副主席邓建华获准保释候讯,馀下一男一女遭落案起诉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发表煽动文字两罪,今被押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二人暂时毋需答辩,案件押后至5月19日,以让警方作电子器材等进一步调查,期间女被告准以2万元保释,但不得使用可装上任何社交平台的手提电话,及作出有机会危害国安的行为与言论;男被告的保释申请尚未完成,将于下周一(11日)再续。

男被告彭满圆(59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制作、上载及广播YouTube影片并维持一个YouTube频道,具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他另和女被告赵美英(67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22年1月4日在深水埗西九龙法院大楼第3庭,发表煽动文字,即具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

没有律师代表的彭满圆在宣读控罪时表示对此有保留、有争议,指自己无「发表」书面文字,仅在庭内谈话。裁判官解释,此问题将留待审讯时处理,被告之后改称明白控罪。他反对案件押后,认为警方起诉前理应看过所有涉案证据,而且案情不复杂,决定对被告不利。主任裁判官、《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指出,警方的调查须达到专业水准和考虑每宗案件的独特情况,「唔系求求其其」,明言若调查只局限于表面,「未免太过儿戏」且欠专业,故批准押后以给予合理时间蒐证。

2人均有保释申请惟控方反对,赵美英愿意交出现金2万元、遵守每天向警署报到等条件。裁判官听罢陈词后批准赵以现金保释,她须每周向警署报到3次,另不得使用可装上任何社交平台的手提电话、作出任何有机会危害国安的行为与言论、交出旅游证件和居于报称地址。裁判官并应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后至下月再讯;彭的保释陈词尚未完成,将于下周一继续。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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