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8岁男生认暴动及无按指定归押 两周后判刑

2022-04-12 13:21

当日有示威者在日王角太子道纵火。资料图片
当日有示威者在日王角太子道纵火。资料图片

2019年9月22日入夜后数百名示威者旺角警署外纵火堵路。18岁男生被指参与其中,期间曾经协助点燃路障。男生当场被捕,其后被控暴动及纵火两罪,但在前年4月缺席法庭聆讯及失踪。警方事隔超过1年后,才于秀茂坪一单位把男生拘捕,并加控一项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各一项暴动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两罪,纵火罪则获搁置。辩方求情指,被告畏罪潜逃,再次被捕后已还押了接近1年,现已明白自己因此浪费了两年青春,并愿意承担责任。法官胡雅文押后案件至4月26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

案情指,案发当晚近9时,数百名示威者于旺角警署附近的太子道西及弥敦道交界聚集,涂鸦警署外墙及投掷硬物,又以雷射光照向驻守警署的警员,期间有人于太子道西行线纵火。两小时后,被告与约百名示威者出现在上述交界处,他从其他人手中接过两支玻璃樽,并放在其背包内。

其后,示威者又在交界处焚烧垃圾桶、手推车、纸皮及杂物,被告站在前排,以雨伞作掩护及将物品抛入火种助燃,火势传出爆炸声。消防车不久后到场,但被告仍然继续助燃火种。被告最终在弼街被捕,他当时戴上呼吸器、面巾、护甲,手持伸缩棍,背包内藏有四支玻璃空瓶,经检验后发现其中两支含有易燃液体二甲苯。

被告同年9月24日就暴动及纵火罪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其后获准保释。但案件在翌年4月27日再提堂时,被告缺席聆讯,遭法庭下达通缉令。事隔逾年,警方最终在去年5月10日秀茂坪某单位发现及拘捕被告。翌日被告再次被带上法庭,不准保释还押至今,其原本的5000元担保金亦遭充公。

辩方求情指,被告案发时年轻,因为害怕而潜逃,惟现在已经知错且感到后悔,希望承担责任,故重新被捕后并无申请保释,至今还押超过11个月。被告出身贫穷家庭,父母离异,自幼欠缺成人的教导。但在2019年社会事件中,被告与许多年轻人甚至成人一样,受到社会气氛、情绪及朋辈影响冲动犯事。当晚消防车到达后,被告却选择留下,显然是冲动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潜逃后也没有勇气自首。不过被告遭再次拘捕后认真计画更生,打算于来年报考文凭试及升读大学,希望法庭予以轻判。

案发时16岁的被告曾俊杰原被控各一项纵火、暴动及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即于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弥敦道交界参与暴动,及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毁属于其他人的财产,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另于2020年4月27日,作为获准保释的人,无合理理由而缺席当天的审讯,未有依法庭指令归押。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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