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卖150份熟食被举报「三无产品」 判赔5万人民币
2022-04-22 12:00
重庆一名婆婆做出传统的美食,媳妇拿到网上出售,没想到被举报为「三无产品」,法院二审判决其退还货款并给予顾客十倍赔偿,赔偿金额近5万元(人民币,下同)。媳妇王女士对此觉得十分委屈,事件曝光后也引发网民热议,很多人认为这样的赔偿不近人情,也不太合理。律师认为,散装食品也要有标签,否则会被认定为三无产品,要承担法律责任。
王女士表示,她来自重庆忠县马灌白高村,奶奶虽然没有上过学,但很会做泡菜、黄荆麦酱、渣海椒、风豆豉、腊肉、香肠等当地各种农村美食。王女士跟著奶奶做这些美食,大约在四五年前,她开起了「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网店,和奶奶及丈夫一起专门卖这些自制的风味美食,颇受欢迎。一开始,「毛妈妈」的产品以泡菜之类为主,去年他们增加了粉蒸肉等传统扣碗类产品。
三无产品被判十倍赔偿
王女士说,去年7月,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的黑龙江男子邵某向她订购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总价4500元,说是单位团购。来了笔大生意,王女士很高兴,因为是现做现卖,她让对方等了几天。不久,王女士将150份扣碗做好后用真空包装发货,但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她没想到这给她引来巨大的麻烦。
邵某收到货后,将收货过程全程拍摄下来,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随后,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4499.16元并赔偿44991.6元。
去年9月,王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其后法院一审认定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因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支持邵某以上诉求。
一审判决后,王女士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加上案件受理费,王女士家一共要掏5万馀元。
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在上诉中,王女士一家曾提出,邵某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见。王女士表示:「邵某2019年就盯著我了,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那个扣碗,他也是一开始买3份,还说好吃,后来一次买150份,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还发现邵某此前有过多宗类似案例,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不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只要索赔金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并不违法。只有以曝光等方式危害商家声誉相威胁,索要远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金额,才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王女士说:「本来利润就比较薄,败诉后家人知道后很心疼和难过。」王女士的奶奶也哭著说:「太难受了,我们一家人这么辛苦。」在网上,不少网民对一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购买「毛妈妈」的食品表示支持。王女士:「这个事情对我来说也是一次教训。希望千千万万做食品的朋友,一定要重视这个标签问题,免得被职业打假人盯上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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