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2人涉欺诈罪 辩方要求控方厘清控罪详情押下周二开案陈词

2022-04-27 09:44

黎智英(右)及黄伟强(左)二人案件今日于区院开审。
黎智英(右)及黄伟强(左)二人案件今日于区院开审。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营运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被控2项欺诈罪。周达权早前获准从案件分拆,黎黄二人案件原订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预计为期25日。因辩方昨日方收到开案陈词,其中首次披露涉及黎智英外籍助手Mark Simon及壹传媒时任内部法律顾问何凯英,辩方要求控方厘清控罪详情,案件遂押后至下周二开案陈词。

据悉,黎智英去年因多案被判囚20个月,现上诉「818」民阵游行案和前年六四晚会案定罪及刑期,前者将于11月底进行聆讯。

案件由法官陈广池主理,控方由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团队包括有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黎智英、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代表黄伟强等。本案2人原被控1项欺诈罪,据悉早前预审后黎智英再被加项1项欺诈罪。杨美琪今甫开庭另申请修订控罪获准,另交代审讯需传召约10至15名证人,争议主要涉及4个文件册。黄佩琪要求控方厘清控罪详情,解释指当中提及「其他人」,惟昨日收到控方开案陈词,其中首次披露所指涉及黎智英外籍助手Mark Simon及壹传媒时任内部法律顾问何凯英,而何凯英此前从未在控方文件中出现。黄佩琪质疑何凯英身为公司律师,和公司员工黄伟强作正常商业沟通,何以构成犯罪行为,要求控方厘清详情,陈官遂押后案件至下周二开案陈词,以待双方商讨详情。

被告74岁黎智英与59岁黄伟强,同被控于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连同周达权及其他人,藉作欺骗,即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及其部分,并非按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或曾经使用;以及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该处所或其部分是按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或曾经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黎智英妻女今日到庭旁听。
黎智英妻女今日到庭旁听。

黎智英另被控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连同其他人,藉作欺骗,即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或其部分,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画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4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或曾经使用;及/或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该处所或其部分是按提案计画书、租契协议及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或曾经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陈子豪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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