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赂投资公司职员获取订单 两车房东主认罪准保释

2022-04-28 13:40

被告叶沛钦(左)及叶𢏐添(右)。汤璧瑜摄
被告叶沛钦(左)及叶𢏐添(右)。汤璧瑜摄

两名车房东主涉嫌以超过1万元贿赂一间投资公司职员,以诱使对方将约40项车辆维修单判给他们拥有的公司,并从中获利约36万元。二人被廉署控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天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并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6月9日听取求情,二人获准以原有2000元保释,但不得离港及居于报称地址。

被告叶沛钦(63岁,汽车公司独资拥有人)及叶𢏐添(71岁,汽车公司经营者)被控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与冯郭杰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雇员冯郭杰提供利益,即提供至少合共12,000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他作出或曾经作出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的作为的诱因或报酬,或因他曾作出上述作为而向他提供利益。

案情指,叶沛钦是综合汽车的唯一东主,其前东主叶𢏐添亦有协助经营该车房。在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亚洲金融) 雇员冯郭杰推荐下,多份车辆维修订单获判给综合汽车。案发期间2名被告向郭提供合共1万2000元,最终获得推荐取得约40份合约维修工作,并赚取利润36万元。两名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在冯要求下犯案,并会提供回佣予对方。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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