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提供资料案 前常委陈多伟认罪判囚3个月
2022-05-11 11:04
已解散的支联会涉因拒绝按国安处要求递交资料,副主席邹幸彤及梁锦威等4名常委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梁锦威上年已认罪并判囚3个月。陈多伟昨改变答辩意向认罪,今于西九龙法院被判入狱3个月。
主任裁判官兼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判刑指,控罪和陈的行为均很严重,被告连同支联会其他干事故意不遵从国安处要求提供资料,又在警察总部外公开声明不会提供资料,明显是挑战执法部门。其行为影响到公众利益,延误部门防止和调查涉及危害国安的事情。罗官以4个半月量刑,认罪减至3个月。
陈多伟承认于2021年9月8日,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同案被告分别为邹幸彤、邓岳君、梁锦威及徐汉光。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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