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立会候选人认违选举例无交申报书 争议案例押明午判刑
2022-05-11 12:40
曾报名参选前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新界西候选人赵宝琴及王振霖,因逾期未交选举申报书,被廉署起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二人早前于观塘裁判法院认罪,原订于今日判刑。由于控辩双方就相关案例作出争议,主任裁判官钱礼表明需时翻看有关文件,故押后案件至明天下午再作判刑,期间两被告继续还柙。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本案情况较特殊,因两被告递交提名表格一日后,港府便宣布押后选举,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二人承认因疏忽而漏交选举申报书,不过过程中并无招致任何经费,他们并非蓄意破坏选举廉洁及公正性,其后亦已补交申报书,虽然为时已晚,但仍希望可以弥补过失。
辩方特别提到,首被告获菜园村社区团体撰写求情信,力证她在空馀时间依然抽空做义工;次被告则曾设立社企助退休人士就业,在选举结束后,依然热心服务区内长者,如派发抗疫物资予隔离居民,此举显然并非为了选票。他表明今后不会再参选,承诺不会重犯,希望予以轻判。
二人早前承认的案情指,选举事务处于2020年7月18至31日提名期期间,接获赵宝琴(47岁,护士)及王振霖(41岁,巴士司机)参选新界西地方选区的提名表格。港府同月指鉴于疫情严峻,制订《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将选举押后一年举行。惟《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仍适用于已延期的选举,候选人须于9月29日前递交选举申报书。处方在限期前,曾寄出挂号信及电邮给赵与王,提醒两人提交选举申报书,但在限期前仍未收到,遂将投诉转介廉署。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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