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诈案|内部电邮披露Mark Simon曾称不值得冒险
2022-05-19 17:40
自1998年起涉嫌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2项欺诈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庭上披露了前年搬迁力高办公室前后内部电邮,台湾力高员工建议应先更改商业登记地址,前壹传媒总裁周达权回覆「the arrangement is a sham(这个安排是骗局)」,但Mark Simon再反驳「It's just not worth the risk(只是我们不值得冒这个险)」。案件明天续审。
前年3月初有媒体大肆报道苹果日报印刷疑违反租约,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骏盈街8号苹果大楼,科技园遂去信查询,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呈上前年3月30日多封周达权、黄伟强、Mark Simon、公司律师Rosa Ho(何凯英)及力高台湾员工周瑞国之间来往电邮,当中透露Mark曾在内部电邮中提到「do not give any rationale as an issue… I know what they want to do(不用理顺事情理路⋯⋯我知道他们用意何在)」,与Rosa商量后认为要认真小心处理和回覆,其后以月费5,000元向湾仔P&T Corporate Consultant Limited为旗下30间公间包括力高,租用注册办公室地址服务。
周瑞国电邮指应先更改商业登记地址,因为实际地址相对上较次要,「they are not able to know who is who in the building(他们不会懂得分辨大楼内的人是谁)」。由于力高仍在苹果大楼运作,周复述当时曾电邮回覆「the arrangement is a sham(这个安排是骗局)」,法官陈广池追问下,周解释因为这是「大话、不真实嘅嘢」。 Mark回覆周指「I just don't want the bullshit down the road or bearing or having a lie about having an office… It's just not worth the risk.(我也不希望未来继续胡说或谎称有否办公室⋯⋯只是我们不值得冒这个险)」,周续解释风险意指在苹果大楼设力高办公室,根据租约或会触发矫正、罚款以至收地等法律程序。
周达权前年5月22日辞任力高董事,解释指希望能自己与私人公司之间能清楚划分起来,「交返畀私人助理处理黎生啲私人业务,对我自己会好啲罗」,周认为以往财务总裁会帮手处理力高事务,然而,身为上市公司财务总裁插手处理有可能不太适当,加上迁址一事触发念头令周划清界线。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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