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办外挂横额阻食环人员移除 女子被判2罪成罚3500元
2022-06-02 17:41
63岁法轮功女学员8年前在特首办外悬挂4幅有关处理人体器官的横额,在食环署人员移除时加以阻扰,而被控阻碍公职人员及于政府土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两罪。裁判官刘绮云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指,涉案地点人流和车辆流量高,横额有机会使途人和驾驶者分心,而且视觉上构成环境滋扰,裁定两罪均罪成。不过考虑到本案不涉及暴力,情节较同类案件轻微,亦无证据显示被告刻意阻挠,遂判她罚款3500元。
本案被告为潘连花,涉案日期为2013年5月2日。 裁判官指,特首办一带不但有行政机关,亦有商场和添马公园,一直吸引不少市民和游客慕名而来,横额视觉上构成环境滋扰,更维持超过两小时。而且该地段交通繁忙,横额本身占据行人路的一半,驶经车辆和行人容易受到吸引而分心,对道路安全构成风险,即使被告有自由请愿的权利,亦应在对公众不构成滋扰的情况下进行。
就阻碍罪,裁判官表示被告以盘腿的方式坐在地上,又脱掉鞋子,明显是有意图长时间逗留在特首办外。若非食环署人员到场,被告根本无意离开,之后人员多达5次警告被告,更一度召来警方增援,被告期间以手机通话,又按著横额,直至登上警车才停止,过程维持超过45分钟。裁判官因此裁定控方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被告两罪均罪成。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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