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童会所溺毙 救生员及泳池负责人认夹口供误导警员候判

2022-06-08 12:37

莫肇毅(左)及戴翔(右)认罪。资料图片
莫肇毅(左)及戴翔(右)认罪。资料图片

7岁女童去年9月在马鞍山帝琴湾的会所泳池游泳时遇溺死亡。泳池负责人及2名救生员涉「夹口供」隐瞒事发时仅有1名救生员当值,被控明知地误导警员罪。继1名救生员早前认罪,20岁救生员及28岁泳池负责人今亦于沙田法院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押后至6月27日判刑,期间为两人索取报告,两人续准保释候判。

3名被告依次为25岁救生员朱礼言、20岁救生员戴翔及28岁泳池服务承办商莫肇毅。朱早前已认罪并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戴及莫承认的案情指,死者7岁女童一家案发当日下午到上址探望朋友,并与另外4名儿童在会所游泳池的浅水区玩耍追逐。傍晚6时15分,女童母亲发现女儿失踪,一名男泳客在池底寻获不省人事的女童并救起。女童送院抢救后不治,验尸报告显示其死因为遇溺。警方同晚到案发泳池调查,朱声称意外发生时他本人在场,戴则在泵房检查,其后录取口供时亦以相同说法。戴的口供指他当日应莫要求,于下午5至9时在泳池当值,他曾应朱指示到泵房加漂白水,在6时半发现池边有人对死者进行心肺复苏。

惟CCTV片段显示,戴事发时根本不在场,出勤纪录显示案发时只有朱及莫当值。戴在当日下午6时才在另一屋苑雅典居离开,他到达案发现场时已是下午6时半后,女童已遇溺。戴及莫在11月4日被捕,戴在警诫下称「判头教我咁讲」,莫则在会面纪录否认控罪。警方调查发现,3人曾透过通讯软件Whatsapp「夹口供」,莫曾向他人称「咁啱浸咗件,飞一件冲去顶住」。

辩方求情指,戴案发时中六,就读香港航海学校,屡获奖学金。他当日其上司莫吩咐他前往涉事地点,原是人手短缺的安排,并不知道当时已发生意外,后来被指使录假口供。他当时内心不够强大去拒绝上司的指示,现深感后悔。辩方指,莫在惊恐下犯案,他亦深感后悔,认罪和同意不少案情节省法庭时间,望法庭宽大处理。

张官指,被告隐藏情况需要付上责任,但持有泳池牌照的启胜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主要承办商,应在救生员人手不足时关闭泳池,公司早前承认传票控罪被判罚2000元,直言刑罚过低。张官押后判刑,为戴索取感化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为莫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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