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网购60个花瓶疑用完后退货被拒提告 遭法院驳回
2022-06-17 16:12
消费者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权利定然不陌生,不过「无理由」不能够被滥用。在浙江杭州,一名买家以人民币5800元的价格网购了60个花瓶,并于收货后第6天申请退货,原因是「尺寸拍错/不喜欢/效果不好」。
商家致电买家得知其从事婚庆行业,花瓶为办婚礼所需,但尚未来得及使用。考虑到商品仍在退货期内,商家同意了退货申请,可是开箱验货后,发现多个花瓶均留存有水渍,明显已被使用过了,于是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
买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并承担退货运费,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花瓶并不完好,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法律赋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但「无理由」不代表「无限制」、「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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