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女教师认无牌管有对讲机 求情已反思己过承诺不重犯
2022-06-22 16:38
2019年9月2日晚,有示威者集结于旺角警署外。21岁女教师被控无牌管有对讲机,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时认罪。被告求情指她任教师后明白以身作则的重要性,承诺不会重犯。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押后至7月15日判刑,期间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续准以3000元保释。
案情指,案发当晚有大批黑衣人在旺角警署附近设置障碍物,警方约10时半展开驱散。被告沿弥敦道逃往太子,身穿「典型示威者装束」,即穿黑衫裤及戴黑鸭嘴帽,又戴上呼吸器。被告转身发现有警员追赶后加速奔跑,但最终被制服,并被搜出一部对讲机,警诫下指「无嘢讲」。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她自行求情时指案发后明白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反思后已明白自己的过错。
被告吴紫茵(21 岁,教师)承认的「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指她在2019年9月2日,在旺角弥敦道726号外没有电讯牌照,而管有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对讲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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