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理董事收入报细数以省赡养费 涉妨碍司法公正准保释

2022-06-23 14:57

被告吴文锦。汤璧瑜摄
被告吴文锦。汤璧瑜摄

案发时已离婚的物业代理公司高层,涉嫌向家事法庭申请免除支付每月2,500元的子女赡养费时,少报收入逾300万元。被告被控6项作出多于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及一项宣誓下作假证供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需答辩,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押后本案至7月14日在区域法院再讯,并批准被告以2万元保释,但不得接触控方证人、不得离港及须居于报称地址。 

被告吴文锦(37岁,地产代理公司首席联席董事)被控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在香港向家事法庭送交载有虚假内容的文件,即2份非宗教式誓词、3份书面答覆及1份经济状况陈述书,当中夹附虚假付款通知书及银行结单的副本,以及在上述家事法庭申请中使用该些文件。被告另被控于2019年2月21日,在上述家事法庭的诉讼中依法宣誓为证人后,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即在之前的一年间从利嘉阁地产有限公司所得月入为港币8,445元。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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