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校巴撞交通灯冲落单车径酿25伤 司机认危驾押后判刑

2022-07-04 14:24

接载55名学童的校巴,去年在大涌桥路火炭路交界,高速撞毁交通灯,冲出单车径。 资料图片
接载55名学童的校巴,去年在大涌桥路火炭路交界,高速撞毁交通灯,冲出单车径。 资料图片

去年6月初57岁校巴司机接载55名学童时,在大涌桥路火炭路交界右转行车线上直驶,高速撞毁交通灯,冲出单车径,波及一辆私家车和一辆轻型货车,共造成25人受伤。校巴司机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罪,求情指被告曾患肝癌和换肝,需依赖药物维生,而案发后脊椎受伤,目前不良于行。案件押后至本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报告,期间续准保释。 

案情指,案发于大涌桥路火炭路交界,时速限制为70公里,被告陈金棠于去年6月4日下午1时许驾驶校巴沿大涌桥路往马鞍山方向行驶,上载有55人主要为学生以及1名保姆,在富豪花园对出附近从左二线连切四线到只准转右的右线,该行车线上当时没有其他车辆,被告经右线越过邻线车龙,继续直行直撞石壆,撞毁壆上交通灯、反光牌及6米围栏,再撞到旁边一辆私家车,冲出马路到旁边斜坡下单车径。私家车司机、保姆及23名车上学生受伤,同日出院。政府化验师结论指校巴事发前由时速约78公里收慢至56公里。

辩方呈上涉案学校校长及班主任求情信,指被告当时车速约时速70公里,惟按照法例没有超速,被告从左二线连切四线为右线为越过右四线车辆,而被告案发时任职了该校巴司机2年,加上此前工作共任职校巴司机10年,过往驾驶纪录良好,仅2017年被罚一次定额告票。辩方续指被告曾患肝癌,接受过肝脏移植,需依赖药物维生,而案发后脊椎受伤,需卧床1个月治理,目前不能弯腰,不良于行。辩方指被告犯案因一时贪快切线超车,做出错误决定,望法庭能轻判缓刑。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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