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倡加强酷热天气职安允许停工 中暑纳入职业病
2022-07-09 21:58
团体港九劳工社团联会及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今日召开联合记者会,根据现时法例,雇主需考虑雇员中暑的风险及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惟截至今年 2 月为止,因违反职安健法例罪成而被判即时入狱的个案,只有1宗,法例阻吓力不足。劳联主席、立法会议员林振升认为,政府应将高热工作环境引致的热疾病及「中暑」纳入《雇佣补偿条例》的可补偿职业病,因为现时证明中暑而发生意外导致工伤困难,而政府已10年没有检讨职业病的种类涵盖范围。
另外,他也建议政府应参考英国和本港其他法例的要求,将《预防工作时中暑的风险评估》订为法定风险评估,规定雇主在安排员工在有机会出现酷热情况的环境下工作前,必须委派受过相关训练的合资格人士按照劳工处《风险评估》的建议进行评估,并把评估结果展示在工作地点的显眼地方,以提醒员工应注意的事项。
他认为,除非劳工处的暑热工作指引和评估有法律效力,否则雇主可以不跟从,使其成效存疑。政府当局亦需进一步加强监管,不定时突击巡查,执法力度和罚则需具阻吓性,避免风险评估沦为纯粹的行政程序。
林振升亦促请政府应尽快落实 2020年时,保障外判非技术雇员防中暑的工作安排改善措施,例如要求承办商为夏季户外工作的员工提供快乾物料制成的制服、清凉饮用水、人性化的工作时间编排。
团体认为,要对在暑热环境工作下的员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更要定期评估和持续改善所提供的散热设备的成效,如隔热屏障、抽风设备等。员工制服必须考虑暑热因素,如吸汗、通爽、防 UV 等要素。雇主也应根据已知的或突发的暑热压力情况,为员工提供特别小休停工时间、更改工作编排。团体建议,港府可参考台湾的「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客观订立员工在高温环境下每小时的工作安排和小休时间比例。同时,参考美国疾控中心的指引在工时编排上增添适应期,即新入职员工或放假超过4天的员工,应逐渐增加工作量和在热环境下的时间。也应研究效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当气温达到摄氏 35 度以上至 37 度以下,雇主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加班。当气温达到摄氏 37 度以上至 39 度以下,全日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当气温达至摄氏 39 度或以上,当日应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星岛新闻集团庆回归25周年专题网站,请即浏览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