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关系为女儿上好大学 银行行长被骗26次涉案金额高达3.5亿元
2022-07-13 16:46
在山东,因忧心女儿学业的某银行行长李某先后26次上当受骗,被骗金额达3.5亿元(人民币,下同)。成了一名可怜的受害者,并一步步从一名领导干部蜕变成了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的「蛀虫」。近日,李某因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4年底的一天,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赵某河,在受邀到高中同学家中做客时,认识了时任滨州市某银行行长的李某,闲聊中得知2015年3月李某的女儿准备参加高考艺术系考试,但成绩不够理想。赵某河对李某说「这事不难办」,声称自己的姨父霍某担任内蒙古某高校副校长,并且与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可以帮著问问,让孩子上个好大学。
2015年3月,李某向赵某河转账100馀万元。两个月后向赵某河追加300万元。2015年6月,赵某向李某索要665万元。2015年7月,再次往赵某河的指定账户转账850万元。8月,又先后向赵某河转账保证金及协调费1461万元。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赵某河又先后编织了「向学校缴纳担保费」、「更改高考分数」、「开启数据库费用」、「二次购买教育基金」等多个借口,先后8次骗取李某超过1.5亿元。
钱到手后,赵某河便开始购买豪车、名表、赌波等无限制的挥霍。为掩盖挥霍事实,赵某河还专门伪造了教育部「教育基金专用收据」6张,共计金额5500万元。期间,赵某河带领朋友出国及到全国各地旅游,每次行程动辄花费数十万元。
李某为侵吞银行贷款,夥同小舅子孙某某、某公司总经理张某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孙某某、张某制作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虚假贷款资料,然后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形成了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资金转移办法。随著时间的推移,李某等三人又想出了借新还旧、还后再贷、冒用他人名义等多种贷款方式,导致银行贷款屡屡流失而不被察觉。
随后,赵某河冒充反贪局长屡骗不爽,先后又骗得超过1.52亿元。截至案发仍有近3.2亿元贷款未能追回。最终,赵某河被判无期徒刑,李某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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