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务员强奸18岁「继女」判囚上诉被驳回 官指原审指引清晰
2022-07-21 12:45
42岁仓务员涉五度强奸女友的18岁女儿,去年被裁定两项强奸罪成,被判监禁10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诉,认为女事主经常说谎,作供并不可信。上诉庭法官彭伟昌今颁布书面判词指,原审法官给予陪审团的指引既清晰又全面,被告未能指出原审法官的法律指引和证据总结有任何错误、不足或对他有任何不公之处,故驳回其上诉。
彭官在判词中指出,虽然女事主证供有含糊或前后不一致的部分,但原审法官已于总结指引中作出强调,原审法官给予陪审团的指引既清晰又全面,也给予详尽和持平的总结,向陪审团阐述了控辩双方的案情。陪审团听罢控辩双方的陈词和原审法官的引导后,必然已详细考虑女事主的证供内容、质素,以及被告L.W.H.所依赖的分歧之处。而陪审团最终一致裁定他两罪罪成,反映陪审团接纳控方的案情,并拒绝接纳被告声称女事主诬蔑、或因警方殴打和威吓而作出不实招认的说法。
被告除了两项强奸罪成外,另承认以椅子掷向女事主的前额、掌掴她两边脸颊、以藤条打她四肢。被告早前承认两项袭击罪,原审法官判其监禁6星期,刑期与强奸罪刑期分期执行。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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