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刘頴匡等4人今提讯另有9人列席聆讯 官押至9月15日宣布决定

2022-07-25 12:13

今日提讯的4名被告为吴政亨(左一)、袁嘉蔚(左二)、何桂蓝(右二)及刘頴匡(右一)。资料图片
今日提讯的4名被告为吴政亨(左一)、袁嘉蔚(左二)、何桂蓝(右二)及刘頴匡(右一)。资料图片

民主派47人涉参与前年7月中「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所有人均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原讼庭。因应吴政亨、袁嘉蔚、何桂蓝及刘頴匡提出的申请,案件今再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另有9名被告列席聆讯。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听罢控辩双方就相关申请的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9月15日宣布决定。

今日提讯的4名被告为吴政亨、袁嘉蔚、何桂蓝及刘頴匡,除袁嘉蔚由资深大律师祁志代表外,馀下3人均无律师代表,自行陈词。另有9名被告列席聆讯,分别为冯达浚、黄之锋、吴敏儿、朱凯廸、谭凯邦、邹家成、林卓廷、王百羽及余慧明。上述13被告连同其馀34人,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全部均已交付至高院原讼庭判刑或审讯。

根据《裁判官条例》第87A条〈对报导交付审判程序的限制〉,裁判官在被告就任何交付审判程序提出申请后,须下令解除报导限制。同时,如裁判官未有下令,交付审判程序则只可报导——法院名称、裁判官姓名、案中各方姓名、地址、职业、年龄、被告罪行或其摘要、代表大律师及律师姓名、裁判官将被告交付审讯的任何决定、及押后交付日期及地点,以及被告是否获得法律援助——否则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最高6个月监禁及罚款。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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