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袭警罪后指扣押期间被袭及虐待 男子入禀向警索偿

2022-07-27 17:39

男子昨日入禀区院向警方索偿
男子昨日入禀区院向警方索偿

23岁男子涉在2019年8月3日示威现场中,在黄大仙袭击一名警长及一名警员。男子否认两项袭警罪,经审讯后被裁定两罪均罪脱,他昨日入禀区域法院,向该警员及警务处处长索偿,指在扣押期间遭袭击和虐待,但入禀状没有列明索偿金额。

原告为严世宏,答辩人为警员麦永祥及警务处处长(由律政司司长代表)。入禀状指,原告2019年8月3日在港铁黄大仙站,在麦扣押及看管期间受到袭击、虐待、疏忽,而麦违反法定责任及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原告因而受伤遂要求答辩人作出赔偿。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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