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仔超速撞2车避警截查判入劳教 官: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察陷危险

2022-07-29 12:38

判官陈炳宙指被告行为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察陷入危险。 资料图片
判官陈炳宙指被告行为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察陷入危险。 资料图片

本年2月9日晚19岁青年驾驶私家车沿天水围天影路往流浮山方向以时速86公里超速行驶,期间冲过警察路障,又加速冲向一辆私家车及一辆轻型货车之间,随后私家车冲红灯肇事逃去,他被控以无牌驾驶、危险驾驶等合共9项控罪,控方早前撤回4项控罪,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就其中5项控罪判刑。裁判官陈炳宙强调此案案情严重,被告行为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察陷入危险,因此需要判刑需要令被告意识到后果,遂判处被告入劳教中心、吊销驾驶资格12个月。

陈官强调,社会服务令不能反应案件的严重性,判刑亦需要有阻吓性以保障他人,因此为令被告了解犯案的后果而判处他入劳教中心,又指被告无任何驾驶执照,因而不打算让其参与驾驶改进课程。

19岁被告邝君桦,9项控罪依次为以每小时86公里的速度超速驾驶、拒绝服从穿着制服的警务人员或交通督导员的指示、危险驾驶、发生交通意外后以致另一车辆受到损害而没有停车、发生交通意外后以致造成损害后没有报案、驾驶时无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以及违反学习驾驶执照的规定,即没有展示字牌及没有驾驶教师陪同下驾驶。 其中控方撤回第1、2、8及9的控罪。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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