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成指市建局财务上发展公屋不可行 将与房委会「双输」
2022-07-31 10:43
市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在新一篇网志中提到,有意见认为,市建局可承担发展公营房屋的职能,但指在财务上并不可行,亦会造成房委会及市建局的「双输」局面。
韦志成表示,最近有部份意见认为,以现时市建局穏健的财务状况,可以承担发展公营房屋的职能。他则指,局方近年陆续完成土瓜湾6个重建项目的清场工作,涉及约120万平方尺住宅楼面,可提供约2,300个私人住宅单位。这些项目涉及收购私人物业,包括住宅及商铺物业的业权,需动用超过140亿元,作为收购业权、补偿受影响租户,以及进行拆卸及平整地盘工程等的开支。若将这些项目的土地拨作兴建及提供公屋之用,市建局便不能将土地招标从而收取前期款项。鉴于目前政府和市建局之间没有一套回拨补偿支出的机制,让政府可以补偿市建局在收购私人物业业权所承担的开支,并将导致市建局的财政储备「有出无入」,直接影响可用于推动市区更新的资源和能力。他指,旧区仍有为数不少的旧楼群有待更新,在没有充足财务资源支持下,局方未能开展例如深水埗兼善里、甚至是重建需求高的五街、十三街、八文楼等巨型旧楼群项目。
他又指,市建局发展公营房屋在财务上并不可行,并指由房委会向市建局购入已平整的土地兴建公屋的假设做法属于非常昂贵的选项,减少私人市场住宅单位的供应,连带可提供的公屋单位数量亦会大减。这种做法属于房委会及市建局的「双输」局面。他续指,由市建局兴建后转交房委会管理,将无可避免会加入额外的质量监管和验收程序,功能重叠,未能有效运用公共资源,亦未能达致市民对加快公营房屋供应的愿望。
他指,在顾及维持履行市区更新工作的目标及其持续发展,并在力之所及的情况下,市建局在部分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高、或不涉及收购业权,以及可将并未用尽的政府土地或低效能的街道,一并重整和重新规划的项目,可研究腾出部分资源和土地,拨作发展「首置」单位之用。他期望整体社会在思考公营房屋供应时,不会忽略顾及处理旧区老化、城市更新这个同样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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