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支持房企与购房者共有产权
2022-08-03 16:05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馀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馀产权。
此前,深圳亦发布过类似政策,其「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中提出,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
东莞则提出「三限房」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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