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员涉政总非礼女同事脱罪 官指考虑其受精神状况影响

2022-08-05 14:16

裁判官担忧被告有机会危害公众安全,被告陈德俊须还押候判。 资料图片
裁判官担忧被告有机会危害公众安全,被告陈德俊须还押候判。 资料图片

29岁男文员涉嫌在政总的房间内叫已婚女同事「除衫」,对方不从后伸手到她胸前,又阻止她离开。该男文员否认非礼及交替控罪企图非礼罪,暂委裁判官布喜后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指,被告以往工作时与事主相安无事,但当日却作此等怪异行为,任何有正常思想的人都会视此为猥亵。惟考虑到他或受精神状况影响才犯案,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他2罪均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担忧被告有机会危害公众安全,遂接纳控方建议押后案件至8月19日,以待索取其2份精神科报告,判断如何跟进病情;期间被告须还押。

辩方在审讯时反对把被告警诫下的招认列为呈堂证据,指被告当日精神病发作,判断力受影响。裁判官就此特别事项裁决指,两位警员替被告录口供时没有涉及使用暴力、威吓或利诱,被告既无任何异样,又表示个人状况适合作录影会面。而且警员得知被告曾有精神病纪录时已作出适当安排,裁定二人均是实话实说。至于被告供称案发一晚担忧工作表现而服用过量药物,裁判官认为说法惹人怀疑,因为被告接受警员查询时否认曾服药,但事隔两星期后才向医生披露,又质疑被告是否真的「断片」。

裁判官续指,事主作供时坚定,盘问下没有动摇。被告在房间内「孤男寡女」与事主共处一室,先后著她脱去衣服,又「锲而不舍」追至门口,二人互相纠缠一番后事主才成功离开,任何有正常思想的人都会视此行为为猥亵。不过辩方传召的精神科医生指出,被告曾患有躁狂抑郁症,曾入院接受强制治疗,病情一度受控至案发前一个月复发。而患有此病的人逻辑、记忆和判断力会受损,状似半醉酒人士。医生并指被告案发前失眠、自言自语;案发时则情绪低落,有焦虑、妄想倾向,更作失常行为,与病徵吻合。裁判官认为难以排除医生的说法,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被告两罪均罪脱。

被告陈德俊被控于2021年8月2日,在香港香港金钟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25楼政府经济顾问办公室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现时他已被解雇。X供称已婚,在政府经济顾问办公室担任助理文书主任。当日被告著她到房间取口罩,但入房后却不作一声,之后将门关上叫X「除衫」。X反问「你讲乜嘢话?」后被告再重复,更双手伸向她胸前至差不多触碰到钮扣,又握著其双手手腕阻止她离开。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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