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诈骗永亨财务按揭贷款1300万 遭廉署起诉
2022-08-16 15:42
廉政公署今日(16日)分案起诉4名按揭贷款申请人,控告他们涉嫌虚报职业及薪金,诈骗一间财务公司向他们批出贷款共约1,300万元。各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4名被告为按揭贷款申请人,年龄介乎49岁至57岁。张良、彭雪燕、杨佩红及司徒强生被控共5项欺诈罪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廉署调查源于贪污投诉,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4名人士。
首3宗涉及张良、彭雪燕及杨佩红的案件,被指发生于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3人当时透过两间财务中介公司向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财务)申请按揭贷款。
有关控罪指3人涉嫌各自与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财务伪称,她们分别是一间公司和一间教育中心的高级经理,以及一间物流公司的经理,月薪由8.5万元至15万元不等,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永亨财务批出三笔由170万元至约380万元的按揭贷款,而导致她们获得利益或永亨财务蒙受不利。
司徒强生的案件被指发生于2018年5月至8月,当时他为其父亲所持有的一个物业透过另外一间财务中介公司,先后向永亨财务申请按揭贷款和装修贷款。
该两项控罪指司徒强生涉嫌与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财务伪称他是一间工程公司的工程总监,月薪逾20万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永亨财务向他批出310万元的按揭贷款及80万元的装修贷款,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永亨财务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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