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泼粉案|临行会主席区倬僖等4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 3人否认控罪1人认罪

2022-08-19 16:26

被告区倬僖(紫衣)
被告区倬僖(紫衣)

时任中大学生会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区倬僖连同3名中大学生,涉嫌在去年1月11日冲入中文大学保安岗位闹事,并向保安泼洒不明白色粉末。4人同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案件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答辩,3人否认控罪并将会在9月22日进行审前覆核,期间获准保释;1人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押后至9月2日判刑并为其索取劳教中心报告。

被告22岁学生曹德熙今认罪;23岁被告区倬僖、23岁被告梁溢希及26岁被告梁颢维则否认控罪。4人被控于2021年1月11日在马鞍山港铁大学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学校园内的出入口检测站,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曹承认案情指,自2019年11月起,中大加强出入口管制,案发当日约12时,曹与其他约10个戴口罩穿黑衣人士到达大学站A出口,有人大叫「唔好show证」,曹推跌了在中大出入口管制站的屏障,而其他约10个戴口罩穿黑衣人士则向保安扔生粉及鸡蛋。曹在警诫下保持沈默,但在警方录影会面中承认当时是等待他人指示推跌屏障,希望抗议中大新的保安措施。

辩方求情指,曹认罪及无案底,在此案中只是等人指示行事,可见是次要角色,亦没有向保安扔生粉。辩方续指,曹在现场作案时间只有20秒,在事后也向保安表达歉意,明白到表达意见有更好的方式,其教授的求情信中表示曹是一名有责任心、勤奋好学的学生,小童群益会的信中也证明被告多年担任义务工作。

辩方表示,曹主修历史、副修人类学,毕业后希望成为新闻记者,希望法庭能够在尽可能不影响曹学业的情况下判处较轻的监禁刑期。张官指,案件及案情属严重,曹的行为亦影响到其他进入校园的使用者,但考虑到曹的年纪,决定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后判刑。张官考虑其馀3人的工作需要,批准撤销3人在保释期间的宵禁令。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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