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陈述申请书汇款逾750万 找换店前店长判囚4个月

2022-08-26 11:42

暂委裁判官指被告虽主动向公司汇报事件,但认为公司始终会揭发涉案款项,形容「纸系包唔知火」。资料图片
暂委裁判官指被告虽主动向公司汇报事件,但认为公司始终会揭发涉案款项,形容「纸系包唔知火」。资料图片

28岁找换店前店长使用多份虚假申请书,向其受雇店铺讹称一名熟客在汇款前,已结清逾750万元汇款额,而实际上该熟客并未还清款项,致找换店无法起回230万元欠款。他早前承认9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4个月。暂委裁判官曾庆东指,虽然被告主动向公司汇报事件,但认为公司始终会揭发涉案款项,形容「纸系包唔知火」,即时监禁才可反映案件严重性。

曾官判刑时指,背景报告显示案发时一名找换店熟客称,急需汇钱回内地,被告误信对方,又不想失去这名熟客,才会干犯本案。曾官同意报告内容正面,被告因本案被找换店解雇,相信重犯机会不高,但不同意辩方指涉案金额不高,而且找换店至今仍未能起回该笔230万元。

针对被告声称没有获得主要个人利益,曾官反驳无法排除他从中获分花红。虽然辩方强调被告主动向公司汇报,令事件得以揭发,不过明显地公司始终会揭发损失款项,遂判囚4个月。曾官最后指,被告年纪尚轻,寄语他在服刑时「谂清楚」,日后重新做人。

被告欧阳献(28岁),报称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前店长,监督许氏兄弟荃湾分店的营运。案情指被告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9次向许氏兄弟提交16份汇款申请书,要求为一名顾客汇款,涉及金额超过750万元。被告亦于每份申请书上虚报该顾客使用现金结清汇款额。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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