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7岁女童罪成判囚10个月 官拒钢琴男教师保释
2022-08-29 12:15
教育中心去年暑假发生33岁钢琴男教师伸手进年幼学童衣服内触碰其胸部,被裁定一项猥亵侵犯罪罪成,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梁雅忻今称,女童是基于信任而愿意与被告在同一房间,视被告为尊敬的音乐老师,直斥被告行为违反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诚信,遂判处被告10个月监禁,被告代表大律师闻判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惟梁官反对被告保释。
辩方代表大律师陈伟彦求情指,被告心理报告显示他没有奇特的性兴趣,因此重犯机会较低,且此案中侵犯次数及触碰时间不算同类案件中最严重,而女童在家庭支持下亦可维持日常生活。梁官指,女童虽可以维持日常生活,但仍会感到焦虑,且在人多的地方会害怕有男性触碰,洗澡时有水在身上也会勾起事件回忆,在此案的审讯中亦受到盘问和质疑。
梁官续指,接受被告背景良好,但考虑到情节及对女童影响,需判囚10个月,陈大律师表示考虑被告已还押2个月,希望为被告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惟梁官指此案刑期并不轻,且认为上诉成功机会不大,因此拒绝被告保释。
被告梁湛恩被控于2021年8月2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某教育中心猥亵侵犯7岁女童X。他另被控于同年7月19日及7月26日 ,在同地猥亵侵犯9岁女童Y。裁判官裁定涉及X的控罪罪成,涉及Y的两罪则不成立。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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