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网店定义模糊不清 信用卡买电脑未能享签账回赠

2022-09-15 10:13

消费者于网店买电脑,惟信用卡未能享签账回赠。istock图片(示意图)
消费者于网店买电脑,惟信用卡未能享签账回赠。istock图片(示意图)

银行为增加市场占有率,经常与合作伙伴推出不同优惠,以吸引新客户。消费者委员会接获设诉指,有消费者使用一间银行信用卡先后两次在网店购买电脑,核对信用卡账单后,发现B银行没有提供网上签账的6%回赠,于是作出跟进。

投诉人程先生收到B银行的优惠推广,使用有关信用卡作网上签账可享6%回赠,回赠将以银行奖赏积分方式提供。程先生遂使用B银行信用卡,于2月下旬及3月中旬,在一家电脑网店先后购买两台电脑,售价分别为$2,945及$2,845。程先生事后核对账单,发现B银行并没有提供6%回赠,于是向银行查询。

B银行回覆指其推广条款已列明,银行会根据支付系统或商户收单时所使用的交易代码界定交易类别,就程先生的两宗交易,鉴于商户向银行发出的扣款指示中之支付系统授权码显示交易渠道为销售点,并非电子商贸,因此未能享有网上签账优惠回赠。程先生认为他于网店购物,理所当然应属网上签账,因此不接受B银行的解释,并向消委会作出投诉。

B银行向消委会表示,根据支付系统的授权码,交易渠道并非电子商贸,所以投诉人未能获得6%回赠,但酌情为其中一笔签账提供6%回赠。至于另一笔签账,由于投诉人已获得另一宗推广活动的回赠,而优惠条款列明不可同时享有推广奖励,因此银行不会就另一笔签账提供6%回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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