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民商事互认惹关注 林定国亲身解说释疑虑
2022-09-29 07:12
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任时,与内地达成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协议,上届政府更向立法会提交了《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立法会亦成立了法案委员会进行审议。但这条法案,却惹来颇多人大政协的关注,尤其是在内地有生意的港商,他们担心内地低层地方法院质素参差不齐,一旦香港要全面强制执行内地民商事判决,会令到港商处于不利位置。有港商就提出,将强制相互执行的民商事判决,局限于高级法院。
新任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上任后,亦了解到部分港商对这条法例的疑虑,他昨天就特别与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应邀出席一个交流会,透过实体与网上并用的安排,向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等约七十位参与者,讲解有关草案内容,了解他们的关注及回应提问。
据悉,今次交流会,是由全国人大政协及有关全国性团体代表界立法会议员陈勇举办。事缘林定国和张国钧知道陈勇代表的界别,对这条条例有意见,与陈勇沟通,陈勇即「打蛇随棍上」提出举办交流会,由林定国直接与各持份者交流解画,获林定国支持,结果一来就七十人,可见大家对这条法例的关心程度。
70人大政协各界代表参与交流会
林定国在会上透露,条例草案会在十月下旬恢复二读。他解释,香港与内地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民商事判决,可减少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在两地重复提出诉讼的需要,为当事人利益提供更佳保障,同时提升香港作为区内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竞争力,是一项里程碑。更重要的是,林定国在会上解释,根据条例草案,有关民商事判决要在香港执行,需要在法院登记,而整个登记制度设有机制,容许法庭在特定情况下,将登记作废,不作执行,例如原法律程序的被告人没有按内地法律,被传召出庭或未获合理机会作出答辩等。换言之,香港法院可以普通法原则,对强制执行进行把关。
陈勇表示,会上至少有二十二人发言提问,有人关注在内地上诉、应讯不便,忧虑内地较偏远地区法院的质素,或不了解情况,陈指两名司长都有解答,提到如果要在香港申请执行内地的判决,若果其中一方认为有疑点的话,或在判决的过程中有问题,可在香港向法院提出有关疑点,要求撤销执行有关判决。
陈勇表示,其界别的选委在昨日听取了司长的解答后,感觉「好好多」,他指林定国的解答十分「接地气」,用浅白的语言去解释,用了很多比喻,而且有和副司长张国钧一问一答,像「唱双簧」的形式,「解得明」。而之前在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官员的解答比较多是用法律语言。不过,陈指,始终条例尚未执行,选委仍有疑问亦属正常,期望律政司在执行过程中,继续向市民及各界,用更多案例去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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