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衞生局局长宣告11月9日起7名注册医生所发的医学免证明书失效
2022-10-26 16:49
政府今日(26日)公布,医务衞生局局长根据经修订后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17B(1)条,分别宣告7名注册医生所发出的全部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失效,并将于11月9日失效。
医衞局指7名医生过往发出的豁免证明书将不得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规定。同时,该7名注册医生在上述失效宣告作出后发出的任何豁免证明书,亦不可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规定。该7名注册医生可在十一月一日或之前,向医务衞生局局长作出书面申述,解释何以不应作出有关整体失效宣告。医务衞生局局长保留权利不考虑在期限届满后才收到的书面申述。
医衞局指根据医健通纪录,该7名注册医生合共发出的豁免证明书,现时有接近20000张仍在有效期内,占所有仍然有效的豁免证明书超过一半。医务衞生局局长已遵照《规例》作出安排,让持有失效豁免证明书的市民可获得其他注册医生按衞生署指引进行临床评估,以断定他们是否不适宜接种任何种类的新冠疫苗。有关市民除可自行谘询其他私家医生外,亦可到访医院管理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由公营医疗系统医生判断市民身体状况。普通科门诊服务的收费(50元)亦可获豁免。
政府发言人强调,「疫苗通行证」是对抗疫情、保障公共衞生的重要工具。有关措施旨在保障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减低他们进入高风险场所时所承受的风险,同时避免为公营医疗系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政府呼吁持有失效豁免证明书的市民应尽快按自身需要重新谘询医生,以确定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或继续获得医学豁免。发言人亦提醒,明知而使用虚假文书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一经定罪,刑罚最高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使用循不当途径取得的豁免证明书。
更多资讯:医务衞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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