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银行经理 涉行贿同事转介按揭客户予财务中介
2022-10-31 17:06
华侨永亨银行一名银行经理涉嫌贿赂同事,要求对方把银行住宅按揭客户转介予一名财务中介,以安排客户向其他银行或财务机构申请转按物业,她今日(31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已获准保释,以待星期三(11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周碧心(46岁),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前助理客户服务经理,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她案发时在华侨永亨银行尖沙咀分行任职,需处理住宅按揭贷款申请。
华侨永亨银行的其中一间附属公司是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华侨永亨财务)。
被告涉嫌约于2021年7月15日,要求一名同事把华侨永亨财务的住宅按揭客户转介予一名财务中介,以安排他们向其他银行或财务机构申请转按物业,并向该同事提供财务中介所得转介费的7成作为报酬。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华侨永亨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为协助银行业界建立及加强主要营运范畴的防贪能力,廉署与业界合作编制指引,并将继续与业界合作,为银行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
《理财有「道」-银行业专业道德实务指引》:cpas.icac.hk/ZH/Info/Lib_List?cate_id=3&id=230。
廉署推广银行业诚信专页:hkbedc.icac.hk/zh-hant/sector_industry/banking_and_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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