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检控主任遭停职调查申覆核被拒 官斥质疑大状偏倚属无理取闹
2022-11-11 17:09
律政司检控主任黄华芬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及六四当日,疑以「法庭检控主任会」主席名义,分别向时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时任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等人发内部电邮,投诉警方睁眼说瞎话,去年遭停职调查及须面对纪律研讯。他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纪律研讯委员会委聘两名来自同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大状的决定偏袒,要求法庭推翻决定。高浩文法官今颁布判词指,两名大状均非纪律研讯的决策者,事件亦不存在表面偏倚(apparent bias),认为案件毫无争辩之处,同时毫无胜诉机会,故拒绝其司法覆核申请许可,下令黄华芬需支付按弥偿基准计算的讼费。
相关新闻:
律政司检控主任遭停职调查申覆核 官需时考虑周五颁判词:https://bit.ly/3Uvmlp8
申请人为目前正停职接受纪律研讯的律政司高级二等检控主任黄华芬,答辩人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黄华芬指其纪律研讯委任大律师关有礼为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另委任大律师何子青代表检控方,但他们二人均来自同一家大律师事务所Plowman Chambers,研讯委员会主席黄惠芬裁定情况没有偏袒并继续研讯,黄华芬遂入禀要求法庭推翻有关决定。
高浩文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黄华芬主要依赖大律师关有礼及何子青同属同一家大律师事务所作其论点,但法官指二人均非纪律研讯的决策者,而大律师关有礼只是向纪律研讯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的法律顾问,故黄华芬质疑关有礼属决策者之一,则是错误诠释事实。法官认为一个合理、客观和知情的人都不会认为两名大状来自同一家大律师事务所有所偏袒,两名大状角色不同,没有利益冲突,黄的指控亦没有合理理据支持。法官指纪律研讯委员会的决定没有任何偏袒之处,故本案毫无争辩之处,同时毫无胜诉机会,故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许可申请。
高浩文法官亦在判词中指称,黄华芬身为经验丰富的法庭检控主任,同时持有法学学士及法学硕士学位,即使他没有律师或大律师的专业资格,亦应明白他指出两名大状来自同一家大律师事务所构成表面偏倚一事,属琐屑无聊或无理取闹。法官希望是次判词能消除任何误解,重申香港司法独立,法官及司法人员必须公正不阿及独立,解释指大律师(Barrister)独资执业,以保持大律师专业的独立性,大律师必须经律师转介聘用,而且即使大律师来自同一家大律师事务所,他们亦是各自执业的「个体户」,也是竞争对手。
法庭记者:刘晓曦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